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由各级鉴定中心组织,具体考核工作依托人社部门审批设立的鉴定机构以及具备考核条件的企业、院校及相关机构进行。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机构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是劳动者熟练掌握并应用某项实用职业技能的证明,表明证书持有人具备了从事某职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工作能力。考核成绩合格人员,颁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一寸彩色登记照;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毕业证扫描件